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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玫瑰
题目就是女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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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. 二月 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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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. 二月 20

如果是玫瑰

今天情人节,这个时候,该约会的约会去了吧,饭也吃了,花也送了吧,电脑前剩下的大都是单身GGMM了吧,于是我才敢写一个这样的帖子,希望不会给各位看官造成反感。

横看成岭侧成峰,远近高低各不同。这首诗大家都很熟悉吧。讲庐山的面貌从各个角度看都不同。换个角度看问题,得到的结论也是不同。


月亮吧,应该是美好的象征了。月,让人想到嫦娥、后羿等神话传说;还有“但愿人长久,千里共婵娟”的千古绝句;还有她那阴晴圆缺美妙的变幻。但我们换个角度看问题,月亮其实只是偷来太阳的光芒来表现自己的虚无缥缈。

还有蚕,春蚕到死丝方尽,蜡炬成灰泪始干--这应该是给予蚕最深刻的赞美了吧。但它吐尽了丝,终归是要“作茧自缚”,这“一己私利”又是极端的嘲讽。

最简单的还有,一杯水,喝了一半。悲观的说,只有半杯水了。而乐观的人换个角度,觉得还有半杯水。可见日常生活中,我们换个角度看问题,往往别有洞天,柳暗花明。

好吧,进入今天的主题--花。
对,就是说玫瑰。

“看,我的玫瑰花开了!”原来是男友昨晚送给她的玫瑰花开了,她正开心得手舞足蹈。
   

她再一次对我说:“玫瑰开了耶。”
   

我:“如果是玫瑰,它总会开花的。”
   

她:“您真是太有才了。”
   

我泪奔ing,我从来不送花也没收到过花。
   

她:为什么啊?莫非你是火星人。
   

我:你见过猪跑吗?
   

她:现实中还真没见过,为什么问这个?
   

我:那你总吃过猪肉吧。
   

她:这个当然。
   

我:那你就是那种“没看见猪跑,却吃过猪肉的人”。
   

她:这话听着咋这么别扭,好像原句应该是“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”吧。
   

我:对的,但也不对。因为你用孤立静止的形而上学观点看问题。矛盾对立统一体的双方会相互转换,今天处于主导地位,明天或许处于次要地位。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。
   

她:好,那猪跟玫瑰花有什么关系?
   

我:问的好。事实上任何两个不搭边的东西都存在着蝴蝶效应。比如昨晚吃饭的时候,饭桌上一哥们提到同性恋。他认为女同可以接受和理解,男同就觉得有点恶心。这是腐朽!这还是封建思想。一碗水担平的看世界,他以为几个女的在一起搞性爱就不关他的事啦?世界都是关联的。大多数人是认为,男同恶心,女的似乎纯洁,这个思路上,不自主的把她们和性想得更关系密切一些。其实归根结底,他还是站在一个雄性的意志上考虑问题。简而言之,就是一种来自雄性的居高临下的占有欲、发泄欲和物种扩展意识。我觉得这个话题太艰涩。
   

她:那你还是接着说花吧。
   

我:行,但我还是要将猪先讲完。我是既吃过吃猪肉也见过猪跑。因为我从小在农村长大,还亲眼目睹杀猪的情景。那时杀猪可不像现在这么“仁道”,用高压电一击,然后才开始庖丁解猪。那时啊,几个人赶着猪到一电线杆,绳子一捆,刀子一插,一横,再一摆。猪的惨叫是如何悲壮。猪是如此伟大。
   

她:是啊,那时猪肉很便宜吧,现在猪肉涨价厉害啊,全国都涨了。这到底是什么原因?
   

我:先有量变,才能达到质变。这是辩证法的第二大规律--量变质变规律。我们可以很知性的了解这个规律,比如“水滴石穿”、“千里之堤毁于蚁穴”、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”等,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,必然导致质变。这个规律同样适用于历史上改朝换代。这么说来,猪肉涨价了就是因为猪的数量在减少。我们还可以用辩证法第三大规律--否定之否定规律来解释。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,肯定方面是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,否定方面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。最初,肯定方面处于支配地位,否定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。在这种情况下,事物就被肯定着。猪是一个矛盾对立的统一体,由于山东、河南、安徽等地此前发生猪热病,及部分地区其他猪病影响,全国猪源出现短缺,并且养猪饲料的价格也在增长,这样一来在猪的矛盾对立中,否定方面正在由弱变强,进而取代肯定的一面,导致猪的减少,猪肉供不应求,故涨价。然而事物总是发展的,根据市场经济的调节,国家的宏观调控等,由否定又发展到第二次否定,又达到对立面的统一。这就是事物发展的两次否定(否定和否定之否定)和三个阶段(肯定、否定和否定之否定)。事物经过否定之否定之后,第三阶段吸收了前两个阶段的优点,是更高级的新东西,是一种自我完善。所以将来猪肉的价格会重新被肯定回来的。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通货膨胀。
   

她:挖,弓虽人!这次说完猪了吧,那接下去该说花了吧。

其实花跟猪一样,从小到大,吸收日月精华,终于含苞待放。可怜的花的下场,最终也跟猪一样被人类残忍的拔掉,塑料薄膜一扎,于是花店就这么来了。老板娘,给我来一束红玫瑰。很多女人爱花,花美,女人爱美,天经地义。于是,送花成为男人征服女人的必杀技手段。


殊不知,花是植物的生殖器。花店老板将人家的生殖器割下来,修剪一下,然后买家手捧着一大把的生殖器在手上。“有些女人会比较谁收到的生殖器比较多、比较大。有经验的女人,会认为未割过包皮的生殖器(含苞的)可以较持久。女生们会一收到生殖器时,便迫不及待的猛闻生殖器的味道,并露出满足的笑容......”我突然想到小学课本中的一篇文章《手捧空花盆的男孩》,这才是最NB的,送花的不如送个空花盆,多么太监,多么标新立异。你看,你的玫瑰花要凋谢了。

她:如果是玫瑰,它总会凋谢的。
   

孺子可教也,回答正确,老板来了,上班吧。

她:今晚,我男朋友还会给我送999朵“生殖器”来,噢,是玫瑰花。。

我:很黄,很暴力,记得拍几张照片留念。。

2008. 二月 12

题目就是女人

今天某女人说我不懂女人,就我二十几年对女人的了解,此篇不出,对不起自己啊。好吧,今天的话题就是女人。

古语云:士为知己者死,女为悦己者容。这前半句是写男人的,一看就知道啥意思,男人嘛,就是比较简单。这后半句写女人,咋一看,意思也大概知道个究竟。但真要翻译过来,就显得麻烦了,“悦己者”啥意思捏,是“喜欢自己的人”,还是“欣赏自己的人”,或者干脆是“取悦喜欢自己的人”,好像都说得通,但我以为,在这个时代,倒过来,“女为己悦者容”更为妥贴,“己悦者”,自己喜欢的、欣赏的、取悦的人。容,妆。


说到化妆,我想到苏轼的一首诗:水光潋滟晴方好,山色空蒙雨亦奇。欲把西湖比西子,淡妆浓抹总相宜。说西施无论是淡雅的妆饰,还是浓艳的粉脂,不管她怎样打扮,总能很好的烘托出自身的天生丽质。而杭州西湖,晴天的闪耀,阴天的缥缈,这种“浓淡”的景致,相得益彰,就如西子的妆彩。故西湖又被称为西子湖。

记得在读者上看过一篇文章《生命的化妆》,里面一些文字印象深刻,“化妆的最高境界是自然,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,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,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。何为生命的化妆,改变气质,多读书、多欣赏艺术、多思考、对生活乐观、对生命有信心,自爱而有尊严,这样的人即使不化妆也丑不到哪里去”。说的太好了,清水出芙蓉,天然去雕饰。只有缺乏“气质”的女人才会选择化妆来掩饰自己的匮乏。或许你会反问:老兄,你这说的是浓妆艳抹吧?那淡妆呢?这个问题,我认为,现代意义的淡妆只能算是狭义的,如派生词,本不属于真正化妆的范畴。它与你的气质并不违背,它不掩盖也不夸大你的本质,它是一种尊重,比如,你在同事的婚礼上化一个淡妆,这无可厚非。然而对于浓妆,我是一向反感的,或许那样看起来会显得美艳,但这样的“己悦者”又有啥意思,顶多是一种涂抹的障眼法。卸装后谁还敢看啊。

以上说化妆,无非就是说美。爱美之心人皆有之。女人爱美,自然天经地义,但关于女人,只说美,显然不足万分之一,于是请允许我将女人的神秘外衣一一解开,看个究竟。

在某个时候有某个女人对我说:“你怎么这么没本事,跟你住在一起的四个女人一个都没有泡上?”

听了这话,我非常纳闷。首先,我不一定要泡跟我住在一套房子中的女人(就像我不泡同事一样,兔子不吃窝边草,不无道理的)。其次,就算泡不上也不能说我没本事,可以说她们本事更大,套住了比我更具魅力的男人。其三,能不能这样说,跟我住在一起的四个女人一个都没有泡上我,她们是不是很失败。

一、女人爱撒谎,也爱听谎言
张爱玲说,你向女人猛然提出一个问句,她的第一个回答大约是正史,第二个回答就是小说了。女人是天生的小说家。特别是对于爱情,常常说:“唉,我觉得我不喜欢他”。可若干天后,经过几次软磨硬泡,威逼利诱,驿动的心就开始泛起涟漪。这些事情本来就不是她们能左右的,还傻傻地问自己:怎么办,我难道爱上他了吗?关于爱情,女人永远是被动的,即使某些很有个性、主动性的女人,都经不起风花雪月,你们一起颤抖,会更明白,什么是温柔。


女人爱听谎言,赞美女人,你最好说她漂亮。

二、女人八卦
当然,不是说她们懂得占卜算卦。英国格言说:“两个女子,生一个舌尖就够了。”女人八卦,那是天性。古人云:女子无才便是德。而今在男女平等的时代,女人早已不再是过去的“守着窗儿,独自怎生得”,她们从厨房的添油加醋中走出来啦,她们把对食品捕风捉影的能力转变为身边流言蜚语小道消息演绎,再由身边几个投缘的女人八卦嘴抖落一下,这样一来,“空穴来风”就不适合用在女人上啦。 

 
三、女人撒娇
撒娇是女人的天性。想想小学时,那“三八线”,还有稍有不爽,就恐吓你“我告老师去”。这招对于纯情男生,屡试不爽。女人恋爱了,撒娇花样更多,什么“去嘛,讨厌”,“你背我好不好”,最简单就是拉着你的手,嘴里呢喃着“嗯嗯嗯嗯……”


四、女人矫揉造作。
特别在喜欢的男人面前,会装作很弱小,需要保护的样子。比如冬夜,好冷,抱抱。女人的做作还表现在天真浪漫,她们会经常做一些无厘头的事情。比如:抱着一只布绒狗,很正经地说(请注意,她的语气是很娇嫩的那种),狗狗,你多可怜啊,被我压扁了。
  
五、女人爱购物。
从夏娃的诱惑开始,夏娃之所以能诱惑亚当,全凭她的胸前多了一叶遮。男人都是好奇的动物,于是偷尝了禁果。后来,女人对于衣服,更是爱不释手,喜新厌旧。在她们看来,服饰就是她们的第二性特征,她们爱美,所以需要美丽的衣服衬托。她们不是为了穿衣服而买衣服,而是换衣服而买衣服。女人经常买衣服,还因为女人的厌倦性,就像某些女人经不起长久的恋爱一样,激情过后,就再也爱不起来了,一件衣服穿久了,就觉得碍眼了,又有新花样了。镜子中,她们自赞自恋,左摆右摆,还要来个360°转身。遇到人,她们多么希望对方能够赞美一下她的新衣服。一般有女孩子问我类似的问题,我都是回答:衣服比人漂亮。然后立马走开,除了我妈。


六、女人贪吃。
五谷杂粮,各路零食,吃成胖猪还要男的说她,啊这是一种肥美,健康之美。
  
七、女人爱嫉妒攀比。
女人一辈子怀着一颗驿动的心,自以为是骄傲的公主(少数特别丑或特别聪明的除外)。对于爱情,女人已经由盲目转为现实。她们已不需要所谓真正的爱情,而是一个具有安全感的归宿。她们已经越来越会精打细算了。男同胞们,要小心啊!她们嫉妒的是姐妹们的腰缠,攀比的是男人的口袋大小。


八、女人虚荣
崇洋媚外,CHANNEL的套装,GUCCI的鞋子,护肤品,化妆品要用国外的,甚至是卫生纸也想用LV。

九、苏轼:古之女性,不惟有超世之才,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。今之女人,木有。
  
十、你懂啥?这叫女人的多面性!!!
或淑女或侠女,这样的女人才让人捉摸不透,像个迷,千变万化,才会让人去接近去爱恋


最后让我引用托尔斯泰晚年时说的,“我年轻的时候认真研究过女人的心理,认为自己已完全通晓女人;到后来娶了妻子,才发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;到女儿们长大以后肯将她们的心事告诉我时,我才发现我对女人简直一无所知。”

欢迎男人补充,女人拍砖。

2008. 二月 12

死亡之旅

时间:清晨5点半

地点:另一城市马路边

人物:我与一返程的士司机以及一对老夫妇。
――――――――――――――――----------

天还很黑,风很冷,路上行人寥若晨星。
――吱,一辆闽A牌的的士停另下来。

司机:哪?

我:虎纠火车站。

司机:50怎样。

我:挥手表示太贵啦。

司机:返程车,就当顺风车啦,你说多少?

我:坐大巴才15呢。

司机:这么早,哪里来的大巴,一个人坐小车多舒服,25吧。

我:坐高速大巴也才25啊,20吧。

司机:太少啦,最少25。

我:继续挥手,继续挥手。

……

司机:成,20就20。兄弟你捡漏啦。

于是我战战兢兢的坐上了副驾驶室,车内窗户关得严实,十分温暖。华丽得就如鱼翔浅底般掠过湛蓝得水面。收音机里传来一段熟悉的旋律,首先是一阵节奏轻盈的电子琴拉开序幕,接着架子鼓被重重的敲击,与电子琴乐相互协调牵引生长。然后一段说唱人声开场白展开,其间伴随着吉他与贝斯的疯狂弹奏演绎,可想演奏者的心情是无比压抑的!怎一个吵字了得!简直是教人堕落到了极点!紧跟着人声也大肆由说唱转为大声喧泄、叫嚣!好不爽感!这就是林肯公园的重金属摇滚――《somewhere I belong》,绝对很适合现在的我倾听,尤其是这样漆黑的早上,月亮仍然挂在天角,冷月葬花魂,莫道不销魂。绝无理由让自己由于早起的倦意太早接受“温床”的寸寸腐蚀而沉睡,因为不安的灵魂是必须在这样如死亡的旋律引领下进入地狱的。

此刻内心注定又是嘈杂,我害怕极了,我把手中的干粮早餐拽在怀里,都不敢吃,不敢轻举妄动。我突然想到了雨夜屠夫,我真害怕他会从怀中掏出贼亮贼亮的一把刀,刺向我的胸膛,抢走我的财物。车开了,我胆战心惊,我看了看后排座位,并无人影埋伏,稍微有点踏实感。我后悔了,第一次坐这样的车,虽然感觉很舒服,的确比大巴舒坦,却没有大巴那种惬意。我却如坐针毡般,浑身都不自在,分分秒秒神经高度敏感。余光偷偷地扫向司机,盯着他的一举一动,准备随时做一番殊死搏斗。行走江湖,实在是没有经验,怎能如此轻率地搭载陌生人的热忱,把学校时老师的教诲――不要跟陌生人说话――忘得一干二净。

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,公路在荒凉无尽的延伸,车窗内我跟他一言不发,紧张的神经如绷紧的线。太安静了,安静的诡异,只能听到车轮滚过地面的声音和外面呼呼的冷风声。我悄悄的朝司机看了一下,只见他面色毫无表情,目光炯炯的盯着前方,十分诡异。我想我该尝试着打破这僵硬的局面了,虽然我非常不善言辞,但我还是努力从嘴角挤出一些话来,以确定这个司机不是刚刚从精神病院偷跑出来的:

“师傅哪里人啊。”

“虎纠,你呢?赶福州上班吧。”

“歪也类,8点上班啊。”

“来得及,7:15分就能到,坐大巴就慢了,走走停停,开得也没我快,你运气算好了,我被人包车到××,今天一早返车回福州,顺便拉点客,赚点烟钱。”

“是啊,是啊。”

几句寒暄下来,我不那么紧张了。前方路边站着两个人,近处一看,是一对老夫妇,年龄大概已到垂暮之年。司机停下车来,也把他们俩也给捎上了,两个30元。这对夫妇是去总院的,我看他们怎么看都不像是司机的同党,终于安心了,便开始吃早餐,然后迷迷糊糊的闭目养神。

……一直到车子开进了福州市区,天也大亮了,眼前的景致顿时豁然开朗。

下车的那一刹那,我想,生命是多么脆弱,人生是多么离奇,司机是多么雷锋,总院的门口原来也可以这么美丽。倘使我今天浴血奋战,还会不会再看见你们。

I wanna heal
I wanna feel
Like Im close to something real
I want to find something Ive wanted all along
Somewhere I belong

Somewhere I belong

Somewhere I belong
……

 

2008. 元月 21

忘掉了星期天



忘掉了一个星期天。
古老的城堡,锁着精灵的魔力。
带着咒语的枝丫,忍不住探入镜头;
浪漫的草坪,流淌着绿色的幽怨。
墙壁泛黄的苔色,扎破摄影者的眼眸。
隐约缭绕祈祷的钟声,要挟你留下心愿,依然那么虔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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倾斜的枝干,对着太阳的方向。
束缚,挣脱,渴求阳光的救赎。
眼泪与血液,翠绿一片。
噢――,是某天,或今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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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的小道,铭刻着斑驳的黑影,害怕清楚的看见。
远方,情人搭肩,渐行渐远,视野中消失界限。
噢――,是那天,或昨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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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边排队的树木,开始染上泛黄的叶片。
有一个黄衣女孩,忍不住抬头张望。
那最温柔的灭顶,覆盖在盛大的树阴之下。
来,快来,捕捉幸福片段。
这张明信片,路边一角任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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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近了,那也无法挑选。
一个角度,一个光线。
树影好长,疼惜也好,爱怜也罢。
满地黄花堆积,憔悴损。
风光明信片,并非写信地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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咋一转身,逼匝的是,火红的凤凰。
展翅欲飞的是,一树的,翘尾处,
最耐不住寂寥。
自嘲自伤自怜,哀伤明信片,
岂能随便被我捕捉得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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凑近了,黄土葬花魂。
三角叶片,最后保留的红色矜持,
渐渐的,都将褪变为浅黄。
死亡,在顷刻间无声无息。
但我听得到它们的哭号――
快,快,剪下我血色的青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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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有一只小狗,原本趴睡的姿态。
原来恬静的梦中,
被敏锐的快门声惊扰,
站起来,摆个pose,那是
极不情愿的,作了一回模特。
阳光打在它惺忪的睡眼,
一个梦还在等待它继续。
快走吧,快走吧,还清你所有亏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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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站,依然嫩绿。
点缀其中的是美好的,一双一对。
坐着,躺着,爱着。
一个黑衣女孩,头也不回,倔强的镜头
忍不住留住她高傲的背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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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要出大门了,满池的浮萍;
曾经自己,像浮萍一样无依,
对爱情莫名的恐惧,
但是,天让我遇见了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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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方还有一座小桥,
有几多情人,携手走过,
湖水的倒影,可曾记得他们的容颜,
到最后,情人难免沦为朋友,
形单影只的时候,会不会回来追寻,
荡开水面,是否会浮现出曾经的合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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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色渐渐暗淡了,

忘掉了这个星期天,
这张明信片,
已成过期旧证件。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pelikan m400,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pelikan 4001 ink,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photo by sonyericsson w810c .


2008. 元月 15

小学生看图作文《补课》



2008. 元月 07

无题



原帖来自家园网:http://www.ihome99.com/viewthread.php?tid=465917
与我快乐痛苦,应该会是谁。会有哪人是我,最值得想起。

即使身边有一个人,愿不舍不弃。

彼此心中在偷偷喘息。

看着世界越是美好的,一双一对。

早趋于冷漠,讲多一句也算可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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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. 十二月 13

父亲的钢笔

平凡里再找到当中精彩
陪同笑看现实不息更改 如云彩;

从前有你路上分担悲哀
祈求与你陪着一生相依 未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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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. 十二月 04

Parker 51

在清晨的凉风中等待这支笔,尽管benben兄投递的是最拉风的顺丰快递,但我还是希望它来得早一点,巧一点。

终于它来了,忽如一夜春风来,千树万树梨花开。这是一只让人感到庄重的笔,沉稳大气,外敛内实。包金帽给人以资本主义腐朽时期的奢华感,也体现了该笔的品位。

摘下笔帽,又缓缓扣上,51的笔帽设计十分巧妙,并无弹簧片的阻力,一个环形凹槽,耷拉在笔环上,永不失效。忍不住凑近闻闻那笔身,有股材料的特别的味道,仿佛嗅出了那段历史,那个伟大而繁盛的钢笔黄金时代。就像古老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深藏的诗篇,那已风化千年的誓言,一切又重演(背景音乐奏起&^¥%^#¥%#)。

不敢轻易下水,怕这样惊扰了你沉睡在大洋彼岸自由女神下酝酿的传奇的梦。就让你静静在躺在纸面,地球对你的引力牵扯着我的神经,我却在旁静静欣赏你那张让无数人深爱的脸。你曾让多少人徐徐凝望过,又辗转于几多人的双手,不同的墨水,不同的字迹,相同的是你倾吐的不朽,曾经的凝结,此刻在你的周边又统统回复恬静,如底格里斯河般的漫延,忍不住拉开了我即将续写你的序幕。

Parker 51,朴实的手感,泉水的纯净感;没有pelikan的那般华丽惊艳,加了蜜的味道。笔舌较手头的英雄100、616都大点,铱粒下方的笔尖弧度也宽一点,开阔一点,这样就造成受力感不同,如果100和616笔划对手感的传达比喻为一条细小的沟渠,那么51的笔划对手感的传达则是一条向两边荡漾开来的溪流,鹰击长空,鱼翔浅底,十分顺滑,带有轻微的粘滞感,划纸声“沙沙”隐约可闻。出墨均匀流畅,不因长久书写而影响到下水节奏,让书写者内心踏实,是一个可靠的伙伴,没有多余的忧虑。同样是金尖的100,快写以及持续时间内的下水节奏掌控的不够好,出水较为滑腻轻飘,缺乏稳健感,我想这跟笔舌设计以及笔尖形态差异有关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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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感来源于战斗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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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帽内部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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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. 十一月 26

球杆与笔

晚做了一个梦,梦见自己骑着飞车经过几条大街,路过的地方均留下自己的幻影,一片接一片,连绵不断,看见的,熄灭了,消失的,记住了。醒来的时候,这个梦依旧清晰可寻,躺在床上忽然想着,自己所写过的几只钢笔现在在哪里?当时那个执笔的空间、时间是否还存在?是否凝固在宇宙的深处?当时的手感以及心情会是怎样?事隔多日,难以回忆。

小时候并不喜欢写字,用最多的是圆珠笔,廉价方便。甚至可以整个暑假都不碰笔,没写一个字,到了开学,报到的那天,整本《暑假生活》还是空白的。于是借来隔壁女同学已经填写得满满的“生活”,奋笔疾书,于一天内抄写完,这个过程十分微妙,从执笔第一个字的极度陌生、极度难写的手感到最后熟悉得上手得不得了,想出锋就出锋,要顿挫就顿挫,人笔合一。被我自己称作为开学功课的热身运动。

中学,离开村庄,到了临近的小镇,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地方,一定程度开阔了我的视野,姑娘们靓丽起来了,如同熊猫笔友的签名档。大家都渐渐从圆珠笔过渡到中性笔,而钢笔,似乎很少看见,大概那个地方的小孩,他们的父辈,提锄头多于提笔吧。一次性的中性笔芯,每只不到一元,却也炙手可热。这中间也存在不同的“手感”,一只笔芯往往刚开始时最不好写,写到1/4变得好写起来,到最后大概1/5处,笔尖的圆球便开始漏墨,又不好写了。很多同学没写完就扔掉了。偶尔你会幸运的遇到自始至终表现都很好的笔芯,盼望写得慢一点,用得久一点。并抱怨好景不长,何时还能再遇到相似的眷恋?

高中的时候,开始喜欢上台球。在电视中也经常看到大师比赛,我特别喜欢看“斯诺克”。庞大的球桌,各色彩球还有那些穿着讲究的绅士般的职业高手。看得多了,我也认识了他们,例如“火箭”欧.沙利文(他打球很快,而且是难得左右手都能打得很好的选手)、希金斯、吉米.怀特、肯.达哈提、威廉母斯等。看他们打球简直是一种美的享受,控球自如,准度极佳,球杆在他们手上就像是身体的一部分一样。记得以前守在电视机前看球的时候,再煮一包泡面,这是乐在其中啊。还有花式九球比赛,偶尔也会看看的,虽然它难度不及斯诺克,却也爽快干脆,痛快淋漓。

我一个表哥,号称“城河第一枪”。我们的家距离很近,所以他常常闲暇之余便会来我家找我玩――只是拉我去打台球。我从起初的执杆,手掌的姿势学起。万事开头难,球杆在我手上完全不听使唤,出杆的时候母球经常打不上劲,福州话叫“露棍”,有时虽然母球打出去了,却打不到目标球。常常引来桌边观球者的痴笑。我这时就会有点不好意思。还好有表哥在,他悔我不倦,以身作则。渐渐地,我的基本功日渐扎实。我还学习一些杆法,比如“拉杆”、“推杆”、“定杆”以及难度比较打的旋转球,所谓“扎杆”或“跺杆”。

一个高中同学,绰号“铁牛”,因为他长得就像头牛,高大健壮的身材,还有那双大眼睛,特别像牛眼,也像金鱼的眼睛,眼膜比常人会鼓出来些,看起来特别可爱。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知道了原来他也喜欢打台球。那次是同学聚会,我们来到娱乐场所,有游戏机、台球室等。我们三三两两地分散开来,各自玩乐去。我跟几个同学(包括他)去打台球。这是我第一次跟他对决。当时我的球技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了,跟他打成了平手,真是棋逢对手,酒逢知己。那以后,我们便经常切磋,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。特别是放假的时候,我们经常联系,他家在我隔壁村,于是我们就是骑着自行车相互来往,去的地方大都是台球室,有时也会来点刺激的赌注,比如输的人请喝可乐之类,小赌怡情嘛。印象最深刻的有两次,一次是在英式球桌上我远距离打了一个“扎杆”,母球一颗星后旋转着把目标球碰进了底带,这一杆打得具有职业水准,他当时也傻眼了。还有一次是我们打斯诺克,我们分数差不多,最后一个黑球,谁进谁赢,而且输的人要买单。那个黑球我们打了好几杆都没有打进,最后轮到我打的时候,那是一个远距离大角度的下底带的球,难度很大,我竟然打进了,他有点气急败坏的说:“这是运气,运气丫!”的确有几分运气成分。

高中毕业后,我们就分散了,各奔前程。

如今,我已很少打台球了,不是不喜欢打,而是没有对手。没有对手的定义不是我打遍天下无敌手,而是没有打球的对象。因为我渐渐开始喜欢离群索居,认识的人中也少有打台球的。

好像跑题了,接着说笔吧。一年前开始有意识的使用钢笔进行写字,给自己买了一只派克钢笔,打响了革命的第一枪。这支笔从开始的不上手,包括对执笔、铱粒打磨、下水等,到最后一一被时间和习惯妥协。就此结束还好。然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。世界太精彩,好东西,越是了解,越是想占有。跟普通的钢笔发烧友一样,一股原始的本能以及追求完美的欲望在我心中点燃。一只一只的来,金卓(单色、双色、旧款、新款)、小查m、mb146(F单色,后在专柜试写双色F)、mb149(专柜试写F)、m250 F、m400 F/M(与金卓同)、m800(M)、man100 m、大小豆腐(平顶/飘带/桃心)、西华潜艇、派克45(金/钢)、75(法/美)……一只一只的走,其中有两只笔质量有问题,一只首笔断墨,一只下水不好。留下的只有两只,本想只留一只,但这两只确实难以取舍,一只包含了一位笔友的关照,另一只是经典的W。并不是自己对这两只笔有多喜欢,只是最适合自己,尺寸、造型、上墨、铱粒风格、书写性能等均吻合自己的书写习惯,这两只笔,写起来我真的现在不觉得哪里好了,只是跟其他笔一对比,胜负立竿见影,我并不喜欢你,但我却挂念你,离不开你,你的品位和理念,让我荡气回肠。直到现在,我才又想到小学时,开学当天赶鸭子似的奋笔抄写那《暑假生活》,那只笔在一日之内成为我最上手的笔,多么厉害,仅仅一天,从陌生到熟悉。人和人之间会不会有这样的概念。我似乎渐渐明白了这段岁月的尴尬。

再说说台球,一个选手有自己唯一的球杆,这根球杆每日陪伴着他,从练习到比赛,它只合衬它的主人,他的主人也只信任他。一个职业选手若突然换了一只球杆,那么他的这场比赛基本已预告输了。记得亨得利使用多年的球杆彻底报废了,之后的虽极度模仿之前那根,总差强人意,影响比赛成绩。对于一个球手来说,一根球杆就是他的生命。

而钢笔呢,对于一个写钢笔的人来说,是不是也应该只写一只笔,才算纯粹。而不是往往违心的对自己说:我需要不同粗细的,不同弹性的,这只写中文,那只写英文;我还没有纯银的笔呢,我要搞一根。或是今天m800日用正好(旁边一个抽烟的表情),昨天mb146日用刚好,明天又豆腐日用不错。而日用的概念太模糊了,什么是日用?每日签几个字,还是每天写50字、500字、1000字或更多。有多少人用手头的笔经常连续写过千字以上的,还是仅仅只是把玩,这支笔写几下,那只笔拿来写起来,自我感觉都不错,实际这样并不能体会到这只钢笔到底适合不适合你。

我喜欢MB,我喜欢豆腐,只是你们太贵了,我相信使用一段时期我会习惯你们,爱上你们。钢笔,哪一只不是好笔,哪一只不好写呢?好写是最基本的要求,人却是个性的。我更愿意习惯于相对便宜的,品位和理念不同的笔。就像亨得利手中的那根球杆,唯一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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